进一步保障相关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我市印发《北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翟坚求)近日,我市印发《北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项新的住房保障性措施,将通过新建房源、回购存量房等多元化方式,进一步保障我市城市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办法》适用的辖区指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包括涠洲岛旅游区,合浦县可参照该办法执行,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办法》共九章六十四条,分为总则、政策支持、建设管理、价格管理、准入轮候管理、配售管理、售后管理、监督管理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支持政策,限定套型面积、配售价格、回购方式,实行限制交易、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群体配售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办法》明确了土地供应、配套建设、中央及省上补助和专项债券、公积金、开发贷及个贷、税费优惠、收购房源等支持政策。
《办法》明确,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确定目标及年度计划;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选址应当根据本市相关规划,结合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推进建设;坚持“保基本、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原则,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之间,以9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主;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适当放宽单套建筑面积标准。
《办法》中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红线外的配套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按现有资金筹措渠道负责建设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把好质量关,相关建设投入不得摊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
《办法》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申请流程、审查制度等,准入实行轮候库管理制度,轮候有效期为三年;要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或者长期闲置及用作其他用途。《办法》还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居住、贷款、所有权转移以及申请回购条件等方面规定,以及明确各项监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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