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严厉打击农产品药残超标行为
为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自2025年3月起,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蔬菜、热带水果、水产品等重点品类实施全链条药物残留监测,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3月7日,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德执法大队对海城区某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检查。经现场抽样检测,种植户叶某、邱某采收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超出国家标准问题,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4日,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德执法大队联合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海城区某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经现场检测,关某销售的豇豆中农药残留超出国家标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提醒:
海城区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在农药使用过程中,须按照标注的安全间隔期要求进行农事操作,确保农产品采摘上市前符合标准,严禁销售农药残留等化学物质超标的农产品。
海城区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动态监测果蔬生产用药、采摘上市及质量检测情况,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欢迎广大居民朋友监督举报农产品药残超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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