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征求《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海市广东路北海市教育局办公室303室,邮编:536000(来信请注明“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bhsjyj303@126.com。
3.直接到北海市广东路北海市教育局办公室303室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0779-3200935。
附件:1.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
3.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14号)
4.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北教规〔2020〕4号)
北海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