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提取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款业务
为广西首个推出该政策的地市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方晓淦)近日,我市正式推出购买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成为广西首个推出该政策的地市,也是广西首个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住房类型全覆盖的地市。
12月18日下午,记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看到,各个业务柜台都有群众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其中不少是前来咨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房(俗称“二手房”)首付业务的群众。
“以前买二手房要自己垫付首付款,再凭支付凭证来提取公积金,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带来经济压力。听说现在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我来咨询一些细节,打算过年后买一套二手房,结束租房的日子。”市民钟女士说。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除合浦县外的北海市辖区内购买存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将该笔款项转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据介绍,申请办理该业务的缴存人须已经签订网签合同,交易双方在网签合同中约定自愿接受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明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及监管金额、公积金提取金额,并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和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提取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首付款。若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缴存人须先将自筹金额缴至资金监管专户后,再携带凭证以及身份证、已签订的网签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该业务。
今年以来,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呈活跃态势,市民购买二手房的意愿较高,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该中心办理购买二手房贷款业务共757笔,同比提高16.28%,占总发放笔数的59.56%。“针对市民购买二手房的需求,我们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情况,推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二手房首付款的业务,这将在较大程度上缓解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支付首付款的经济压力,也能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23年11月以来,我市陆续推出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新建现售商品住房、存量房等住房类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是广西首个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住房类型全覆盖的地市。截至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共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各类型住房首付款业务362笔,提取金额达393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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