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受青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方晓淦)4月10日,我市实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水电费政策后,截至4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受理5587笔该类提取业务,提取金额达2577.2万元。
4月10日起,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共涉及8个方面。其中,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及水电费的政策一经推出,立即得到缴存人的高度关注,不少缴存人在政策正式施行后,纷纷办理该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这一新政策很好,一个月400元的标准,基本可以解决我们一家每个月绝大部分的水电费和物业费,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手续也很方便,只需要在网上申请提取就可以了。”市民李女士说。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需办理提取业务的缴存人,可在微信搜索“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在公众号首页点击右下角的“我的网厅”和“进入网厅”,按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即可进入业务办理主页面。未绑定银行卡的缴存人,需要先在“我的功能”“银行卡变更”中绑定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的银行卡;已绑定银行卡的缴存人,可直接点击“我要提取”,按照页面提示确认个人承诺书,点击“物业、水电费提取”选项,确认声明后再点击“我要提取”,输入身份证有效期限、核对提取的金额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点击“预提交”和“提交”,待页面出现“业务受理成功”并点击“提交评价”后,即可完成提取手续。提取手续提交后,最快当天可以到账。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水电费这一政策顺应了全国多地拓展公积金使用范围、向住房消费全链条延伸的改革趋势,既有利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沉淀资金,又能提升我市便民服务水平,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效能。同时,该政策还有利于降低缴存人住房持有成本,减轻缴存人生活负担,进而释放家庭可支配收入,提振群众消费能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该政策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政策调整或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90%等情况,将自动暂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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