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度假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北海市祥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及广西中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对“鑫海度假湾A1A2A3小住宅-A1”“鑫海度假湾A1A2A3小住宅-A3”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两份鉴定报告鉴定结论相同。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要求,现将两份报告鉴定结论公示如下:
一、鉴定结论
(一)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的相关规定,该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为Bsu级,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As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二)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或《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2010的相关规定,该房屋综合抗震能力满足标准设防丙类、后续工作年限为40年的B类建筑在6度抗震设防的要求。
(三)该建筑结构主要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且房屋结构安全。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14日。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北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李柄秀,联系电话:0779-2032291,政务邮箱bhszjj_zak@beihai.gov.cn。
附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鑫海度假湾A1A2A3小住宅-A1)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鑫海度假湾A1A2A3小住宅-A3)
2026年11月3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