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市级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6/11/02 城事通编辑部 1.6w 阅读 336 点赞 查看原文

北建房〔2026〕205号


广大购房群众、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我市市级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妥善处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特殊情形,现就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市级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期间,当事人按规定已完成网签和备案,因合同误录、资料漏填、测绘成果调整等非购房人主观原因,注销原网签备案后重新办理网签备案,两次网签备案均在本次市本级购房补贴活动期限内,且符合原公告其他补贴条件的,可正常申请市本级购房补贴。

二、本次市级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期间,因配偶、直系亲属间变更买受人等情形,注销原网签备案后重新办理网签备案,两次网签备案均在本次市本级购房补贴活动有效期内,且符合原公告其他补贴条件的,可正常申请市本级购房补贴。

三、对《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北海市2026年下半年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活动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一条第(三)项内容予以调整:将原文中的“1.购房补贴申请人应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调整为“1.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应以其中一名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购房人作为购房补贴申请人”。

四、对《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北海市2026年下半年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活动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三条第(五)项中的“每类补贴”予以明确:补贴类别共四类,分别为住宅、商业、办公、车位。

    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请人在申请活动补贴时应当同步提交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由我局核实认定。本补充公告与《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北海市2026年下半年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活动相关事宜的公告》一并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9-2032212。


2026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