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 号)的规定,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为此,我市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对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办法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普通高中面向辖区外单独招生的做法,要求考生如需升读我市普通高中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鉴于个别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市中考报名,为满足他们参加考试和升学的愿望,经研究,决定于6月22日安排一次补报名。现将补报名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市辖区报名参加中考:
(一)具有市辖区户籍、在辖区外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二)具有市辖区户籍或具有市直(市辖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
市教育局大门便民服务大厅招生考试服务窗口。(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联系电话:0779-3204061)
四、须交验的报名材料
(一)户籍及身份证明材料。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身份证号等)(查验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材料。
1.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写明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初中入学时间、是否202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学校标识码等内容,并须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初中毕(结)业生提交初中毕(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毕(结)业证书遗失的,考生自行到初中毕业学校复印毕(结)业证书存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
(三)其他材料
1.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提交现就读地县级以上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就读学校出具的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查成绩(注明合格或不合格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注明ABCD具体等级)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其中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可于6月30日前补交。
2.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1份。
3.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明、证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报名费用
报名考试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共计62元/人。如需补报生物、地理科考试的,加收18元/人。
六、其他事项
(一)原则上,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办理补报名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必须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携带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办理补报名。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和原地掷实心球2个选考项目,由学生任选一项进行测试。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成绩,只划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才能报读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在现就读学校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并于6月30日前向市招生考试院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证明(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未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体育与健康考试者,请于6月23日上午8:30前到市教育局大门便民服务大厅门前参加考试。
(三)返回我市辖区参加中考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在原就读地再参与高中招生录取。
(四)为不影响升读高中后考生初高中学籍的转接,请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早做好与现就读学校的上级学籍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高中招生录取后考生的学籍能顺利转入录取学校。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和家长进入报名现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个人健康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人员不限制通行,体温异常的人员禁止进入报名现场),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