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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3/30 7.6k 阅读 240 点赞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3-31 09:50     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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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教通字〔2023〕31号

市辖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20〕16号)以及《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发〔2021〕2号)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动各县区和市直各校贯彻落实新时代劳动教育政策要求,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工作,探索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我市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实践基地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

北海市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者可以承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详见《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附件1),《基地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三)申报数量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基地申报数量名额,各县区按《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数量名额分配表》(附件3)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报送《参评基地初评意见汇总表》(附件4)。

(四)评选认定程序

1.基地自评。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所属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2.县区级初评。各县区教育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基地建设标准》的要求,对本辖区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对评估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3.市级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复审,采取资料审核、实地考评、成果印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初选名单。

4.认定公布。按程序要求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命名并授牌。

(五)报送材料

1.自评表和申报表

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逐项逐条自评赋分,并提交自评表(《基地建设标准》),同时提交《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5)。

2.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相关运营资质(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水质检测、食品卫生等)证明复印件;

(2)劳动实践教育主题课程文本资料(不少于两个劳动任务群的4个项目)、相关实践活动场景图片资料(每个主题课程须配2-5张图片);

(3)劳动实践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4)基地视频介绍资料(时长8分钟以内)。

佐证材料按评选标准分类整理后一并报送。

三、示范校评选程序

(一)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详见《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下简称《示范校建设标准》,附件2),《示范校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已被自治区教育厅或市教育局认定过的劳动教育示范校不再申报。

(二)推荐流程

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学校自主申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遴选。

1.自主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6),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佐证材料一并由县区学校报送至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佐证材料要求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分类、有序装订。

2.县(区)级推荐: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择优向市教育局进行推荐,申报劳动教育示范校不超过3个。

3.审核确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推荐材料和市直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北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名单,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的推荐和申报相关工作。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szjybgs@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素质教育科501室,联系人:梁祖强,联系电话:0779-3204051。

北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