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8/13 1.4w 阅读 242 点赞

市辖县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5号)、《北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评估核验工作的通知》(北教通字〔2020〕87号)等文件要求,未经县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服务活动。但是,仍有极个别培训机构置疫情防控大局于不顾、置学生生命健康于不顾,擅自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服务,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近期以任何形式开展线下培训的紧急预警》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开展对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8月14日至8月25日

二、工作内容

(一)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

1.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北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评估核验工作的通知》(北教通字〔2020〕87号)文件中“未经县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服务活动”的要求,在未经评估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绝不允许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服务活动,包括一对一补课。

2.依法依规开展线上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必须经过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不得进行强制性收费,不得违规组织开展超前超纲超时在线教学。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排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与市场监管、卫健、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一些藏身于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无资质机构(俗称“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和在职教师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服务活动;要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资质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注意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反弹,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成果。

2.从严惩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服务活动的行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制止,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联系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妥善遣返涉事学生及家长,处理退费等后续事宜,维护学生及家长权益;对违反规定,擅自开课、复课和开展其他聚集性活动的具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应立即暂停培训相关活动,主管部门登记其不良记录并纳入诚信评价体系,责令其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经复核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拒不整改的或多次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责令其停止一切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吊销办学许可证。

3.对无资质机构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资质前一律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对违反规定,擅自开课、复课和开展其他聚集性活动的无资质机构,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公示。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履行属地责任。疫情防控期间,政府作出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服务活动的决定,各县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管。

(二)加强督导,严肃追责问责。北海市教育局将会同其他部门组成专项整治督导组,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核实处理。

(三)关注舆情,畅通举报渠道。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关注舆情动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情况;落实 “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实时监控。

(四)加大宣传,强化学校服务。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利弊关系的宣传工作,强化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健全为学生服务工作制度,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如有计划地免费向学生开放图书馆、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为学生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发展提供服务。要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合理安排开放时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责任。

(五)运用平台,做好服务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将排查出的新机构清单、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全部录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中,做到应录尽录。并形成工作情况于8月27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bhjcjy507@163.com。

                                                    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海市公安局

                                                    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陆国苑,联系电话:0779-32013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