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在北海采摘榄钱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
北海市林业局发布
关于第一次向社会征求
《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网截图。
令人注意的是
里面提及到了
擅自采摘红树林果实的处罚情况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擅自采摘红树林果实的,由市、湿地公园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林业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湿地公园范围内采摘红树林果实的,没收红树林果实;超过十公斤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湿地公园范围内采摘红树林果实造成红树林树木毁坏的,责令补种被毁坏株数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红树林树木,并处毁坏树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在其他区域采摘红树林果实造成红树林树木毁坏的,责令补种被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红树林树木,并处毁坏树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无法确定毁坏株数的,按照破坏的面积与同一区域同类树种生长密度计算株数;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湿地公园范围内采摘红树林果实超过三十公斤的,视为毁坏红树林树木,按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红树林是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受周期性潮水浸淹,由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乔木或灌木组成的湿地木本植物群落。
红树为适应海岸潮间带的环境,形成了独特的形态结构和生理生态特性,其中最明显的是以“胎生”方式进行繁殖,它的种子还未离开树的果实中便开始萌芽,生长成绿色棒状胚轴,悬挂在果实的下端,下端粗重,上端渐尖而轻,成熟时脱离母体而堕落入滩泥,数小时内可生长根,或掉入海水中,随波漂流远播。
为更好地保护红树林
让红树得以在自然条件下繁衍生息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守护这片美丽的自然遗产
不擅自采摘榄钱
从你我做起
每一份哪怕是再微小的努力
都将汇聚成保护红树林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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