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群众信访问题解决不彻底,重复投诉件多。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群众诉求和举报重视不够,对群众反映问题未进行系统性、根本性治理,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对部分举报件办理结果不满意,反复投诉。
二、责任单位
北海市教育局。
三、整改情况
我单位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明确办结目标,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立行立改,做到措施到位,取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并且形成长效机制,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针对群众反映的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等2所学校上、下课广播铃声噪音扰民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首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2所学校领导进行沟通,要求学校对校内噪音进行严格控制,特别是在休息时间,不得进行高噪音的活动。学校积极配合,降低音响设备铃声音量,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其次,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不定时对校园广播及上下课铃声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并督促整改。再次,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及时沟通反馈学校广播、铃声等使用影响情况,有效减少噪音影响,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最后,我局组织调查小组对2所学校进行“回头看”,未发现有广播音量过大造成扰民情况,2所学校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正常的教学及作息安排。
四、验收情况
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北海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9-3219353。
北海市教育局
2025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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