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处!北海公安交管重拳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乱象

为全力防范化解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切实守护市民与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持续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聚焦三轮车交通违法乱象,在全市范围启动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源头管控、路面严查、宣传引导 组合拳,从严整治各类违规行为,全力压降涉三轮车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行动中,北海公安交管紧盯市场商超、客运车站、旅游景区、沿海赶海点等三轮车流量集中、违法高发、事故易发的重点区域,科学布设固定检查卡点,同步调配机动巡逻警力开展动态巡查,构建“定点查控+流动巡查”立体化管控网络,实现对三轮车违法乱象全时段、全覆盖监管。执勤民警辅警严格落实执法标准,聚焦无牌无证上路、占道经营、非法改装拼装、违规超员载人、违反禁令驶入、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坚持 “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对查获的无牌无证三轮车,依法依规暂扣;对非法加装遮阳棚、雨棚等违规装置,现场责令拆除并恢复车辆原状;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起,形成严管严查高压震慑。


北海公安交管部门主动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管控,深入辖区三轮车销售门店、经营网点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核查商户经营资质、车辆3C认证、产品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等手续,仔细核对车辆参数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厉打击销售无资质、超标、拼装改装三轮车等违法行为,整治商户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从源头掐断违规三轮车流通链条。


同时,行动坚持 “整治与宣教并行、处罚与引导并重”,在路面卡点、重点区域设置流动宣传点,循环播放典型事故警示音视频;组织违法驾驶人通过“码上学”平台在线学习交通法规;向过往市民、游客发放宣传手册,开展 “面对面、一对一”宣讲,通俗讲解三轮车通行规则、安全骑行要点、佩戴头盔重要性及辖区限行政策,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抵制违法行为,树牢安全文明出行理念。


认清界限:哪些属于违规电动三轮车?

1.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这类车辆未经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安全性能无法保障,禁止上道路行驶。
2.非法拼装、改装的车辆:私自加装车棚、改变电机功率、电池容量等,都属于非法改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3. 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如制动性能差、灯光不合格、车身结构强度不足等。
购买前务必确认车辆型号是否在《公告》目录内!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证明,或自行登录工信部官网查询。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车辆或“老年代步车”(很多实为违规车),买了也上不了路,更无法保障安全。

购车人(驾驶人)“上路必知”事项

必须进行注册登记。购买的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必须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后才能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二)必须具备驾驶资格。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1.准驾车型为E或F,准予驾驶悬挂“大蓝牌”的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初次申领F证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初次申领E证的年龄为18-70周岁。
2.准驾车型为D,准予驾驶悬挂“大蓝牌”的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大黄牌”的三轮摩托车。初次申领D证年龄为18-70周岁。

违法出行将面临的处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记9分,罚款二百元。
3.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记9分,罚款二百元。
4.严禁实施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