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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6/04/03 9.7k 阅读 293 点赞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6-04-03 11:00     来源: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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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住建〔2026〕1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服务的通知》(桂建金管〔2026〕1号)要求,更好地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新需求,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申请办理时限由两年调整为五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限提五次。

二、放宽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允许缴存人年内可一次或按季度多次申请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三、提前结清购建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三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限提三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一次性还清时的贷款本息金额。

四、取消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住房套数限制。缴存人家庭存在多笔住房贷款并符合提取申请条件的,可按套依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未提取期间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五、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及水电费,按每户家庭400元/月标准执行,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4800元,年内可一次或按月多次申请提取,仅限线上提取。

六、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购买自住住房所缴纳的契税。自税收完税证明填发日期起五年内允许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七、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限由两年调整为五年。

八、扩大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范围,在原政策基础上,如属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自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其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并纳入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九、本通知自4月10日起执行。上述第四、五、六项提取政策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90%等情况时,将自动暂停执行。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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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