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1年取得中职/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1/12/23 1.2k 阅读 137 点赞

北教职改〔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3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分别经北海市中职、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覃连秋等39位教师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授予时间从2021年12月24日算起,特此公布。

    附件:2021年取得中职/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北海市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