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徐福文化研究会:
经调查,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7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内北海市民政局406室
联系部门: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9-2020541
北海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