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召开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
3月28日,合浦县召开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合浦县各企业环保法治意识,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雪梅主持培训会并作总结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花伟隆出席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邀请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城区副大队长汪翔为大家解读相关内容。汪翔从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运营期生态环境管理、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紧扣企业发展现状和环保需求,就企业生态环境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了系统专业的阐述和详细解读,并结合自身在日常开展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案例以及对企业日常管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定期自行监测检查等环保管理工作重点环节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解读通俗易懂,很接地气,选用的案例典型生动,让大家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知道红线、雷区在哪里,哪些所为是不允许的、严控的,主动避坑、避雷,对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梁雪梅要求,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环保法治意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要持续加大对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法治意识。要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律宣讲活动、送法进企业及借助媒体平台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企业也要不断提高守法意识,严守环保法律底线,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诚信守法经营生产,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之一,在发展壮大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规范环境保护管理行为。要持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问题第一报告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机制,自觉抓好企业内部环保监测,配合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依规达标排污,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推动合浦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要在加强园区企业环保管理服务的同时,落实好环保监管责任和属地化管理责任,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污治污,防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主动履职行权,常态化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依法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品质合浦、魅力合浦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合浦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及合浦工业园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进站人大代表、县辖区企业代表共11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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