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2020/08/27 1.2w 阅读 365 点赞

  北教基教〔2020〕42号

市辖县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2020年秋季学期定于8月30日注册,8月3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秋季学期从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共22周。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安排,确保顺利开学

  (一)提前谋划开学工作。各学校要在8月28日前回校研究新学期工作安排,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开学前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部署开学工作。

  (二)落实师生按时到位。各学校要做好开学前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学生按时返校,教职员工及时到岗。督促教师认真制定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备好课,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上好开学第一课。

  (三)抓好学校后勤保障。做好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维护检修,确保学生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安全到位。

  (四)加强教材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教科书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提前做好教学用书的发放工作,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切实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强化教辅资料管理,严禁为学生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自行统一购买使用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杜绝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五)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收费的自觉性,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处理违规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学校、班主任(教师)不得另立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集中整治中小学违规补课收费行为,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乱收费现象,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防控疫情常态化,严格措施落实

  (一)完善校园防控体系。严格按照防控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两案九制”的落实,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没有值班值守任务的教职员工也不得提前返校。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未达标者禁止入校。

  (三)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整体环境,加强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的消毒通风,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核、控制学生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防疫知识的培训。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学前,开展一次《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或《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的学习,及时部署开学前、开学后各项防控工作、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学前,逐一开展拉网式心理排查,了解学生近期的学习情况、重大情绪变化以及亲子关系情况。开学后,要建立动态排查上报和跟踪记录制度。加大家校协同力度,构建家校心理健康联动机制。

  (七)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各学校要在开学当天认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通过安全教育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网络沉迷、防宗教邪教渗透、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预防传染病以及交通安全、人身保护、消防、逃生自救和法制禁毒等方面的安全主题教育。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打击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

  三、积极推进德育实践活动手册试用工作

  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实践活动课程有机结合。一要成立工作小组。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德育实践活动手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负责人务必主抓部署,迅速成立本级工作小组确保工作推进。二要扎实推进试教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要积极进行实践活动手册的试用,把手册试用工作纳入学校学年工作整体规划,将课程纳入学校课程表,落实专人每周五下午常态化开展实践活动课程。同时开齐开足国家、地方课程。三要积累总结特色典型。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立足实际,整合实践资源,优化活动设计,服务于学生成长需求,形成典型案例,树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实践活动品牌。充分挖掘学校资源优势,依据学生发展状况和办学特色,丰富和拓展实践活动内容形式。

  四、抓好控辍保学,落实教育保障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教育保障,打好脱贫摘帽攻坚战。确保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学辍学,失学辍学人数不反弹。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责任,继续落实教育部门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老师包学生的教育线责任,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主动联合镇政府、公安、司法、村委、第一书记等相关部门及个人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与扶贫、公安、残联等部门做好6-16周岁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数据比对工作,在开学初期摸清底数,要瞄准辍学学生、疑似辍学学生以及初二升初三学生等重点对象。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在开学初要做好控辍保学月报工作,确保控辍保学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和学籍系统数据更新一致,做到所有数据真实,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要经得起检查,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并继续做好辍学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辍学问题。

  五、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继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努力帮助特殊群体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遇到的困难,确保其健康成长。要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资助政策,要做好与扶贫部门、残联部门的数据对接,确保不漏一个贫困学生,做到“应助尽助”,秋季学期学生的生活补助按要求尽快完成发放。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优先安排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尽量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其他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建立“一人一案”送教工作台账,送教人员要根据残疾儿童的身体实际情况,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因人施教。继续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落实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一)加强常规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的标准要求,加强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前发放“三表”(课程表、教师任课表、作息时间表)。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制订教学计划、备好课,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新学期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保证“大课间活动”和“两操”正常开展。

  (二)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以及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常规管理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减负三十条”,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切实减轻过重学业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控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人为造成大班额。

  七、做好高考备考工作,持续提升教育质量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高考复习备考管理,提高备考领导力和执行力;要加强激励,抓好保障,提高师生备考积极性;要加强高考研究,提高备考的针对性;要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管理,提高备考的有效性;要加强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研究,在自主招生上积极作为;要加强考生答题规范化训练,提高应考能力;教研部门要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学质量系统性研究,统筹安排,树立“大备考”意识。力争2021年高考质量取得新的突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八、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一)做好开学视导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开学视导要点(见附件1)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围绕开学工作重点内容,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包括学生名册、教师教案、教材征订单、收费收据等)、访谈师生等方式,组织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局、涠洲教育管理中心要于2020年9月2日(星期三)前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各学校开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我局将成立若干个开学视导工作组于9月3日-4日分赴县区和市直学校进行开学视导。

  (二)按时报送开学工作材料。各县区教育局、涠洲教育管理中心和市直各学校要如实填报开学统计表(见附件2-13),撰写开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并将开学统计表、自查报告于9月9日以盖章版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形式分别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507室。

  附件1:北海市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视导要点

  附件2-13:北海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统计表

  北海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陈曼,联系电话:3210025,电子邮箱:bhjcjy507@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