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印章有关工作的通知》(北办字〔2019〕5号)要求和印章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北海市教育局”新印章,原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函告
北海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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