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旦临近
节日氛围渐浓
但喜庆之时莫忘安全与法规
近日,海城公安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被行政处罚。以此案例为鉴,警方再次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守护平安蓝天。
2025年12月26日凌晨2时许,民警巡逻至海景大道金滩时,发现夜空中有火光闪现并伴有爆炸声,随即赶往现场,查明系廖某、黄某二人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现场留有多个烟花空壳。

民警立即制止该违法行为,并将二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廖某、黄某对其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廖某、黄某分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潜藏的安全风险及违法后果,表示诚恳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违规燃放。
注意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
严守规定:北海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明确规定:南珠大道以西的城市建成区及北海工业园区为禁燃区,其中,北岸片区(含外沙岛、半岛公园、金滩、高德港大桥一带)为海城区烟花爆竹禁燃核心区域。
2
文明过节:倡导更安全、环保、文明的节日庆祝方式,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
积极举报: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平安是最好的祝福
烟花虽美,安全更贵!
遵守禁燃规定
守护平安家园
海城区、银海区烟花爆竹禁放区示意图

北岸片区(含外沙岛、半岛公园、金滩、高德港大桥一带)都是禁燃区,请不要在此燃放,共同守护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