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桂教监管〔2022〕1号)精神,经各有关单位推荐和严格审核,确定拟聘任专家42名,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双减”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受理电话:0779-32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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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