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陆海生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翟坚求)4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海生主持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2025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北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决定、《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在完成会议有关表决事项后,陆海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市委“10+5”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为我市“十五五”规划有效实施、实现良好开局贡献人大力量。要坚持以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一要点三计划”,突出地方立法质量与特色,注重人大监督刚性与实效,激发代表工作活力与效能,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效。要坚持以严明纪律依法有序推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把好政治关、素质关、廉洁关,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昌达、蒋同根、蒋兆娟、陈杰英、李安洪、李柏强,秘书长陈劲参加会议。副市长李继昭,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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