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教字〔2022〕1号
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根据《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22〕7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集体和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给予北海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北海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所)等8个事业单位集体、陈玉等8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奖励(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被嘉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单位、各学校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嘉奖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为建设好北海教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