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您的子女如需在北海市直属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您只需要提供在海城区合法稳定的住址和工作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报读市直公办初中。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一是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如户口是银海区、铁山港区的,提供在海城区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或报名当年6月底前满六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及出租房屋完税票据;二是报名当年6月底前满六个月以上的您本人在海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是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满半年以上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五险”凭证)。
在此,温馨提示您,如果2021年选择在北海市直属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请务必及时办理报读学校所需的相关材料,确保您的子女顺利就学。
2021年市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办法以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网页和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为准。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