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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征求《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7/02 8.3k 阅读 206 点赞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征求《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7-03 09:00     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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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现结合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形成了《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海市广东路北海市教育局办公室303室,邮编:536000(来信请注明“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bhsjyj303@126.com。

3.直接到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办公室303室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日。

联系电话:0779-3200935。

附件:1.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附件1-1.北海市第三方机构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遴选审核机制.docx

      3.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

4.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14号)

5.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北教规〔2020〕4号)

北海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