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0/12/02 1.6w 阅读 400 点赞

北教通字〔2020〕192号

 

市辖县区教育局,涠洲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社会文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从12月初开始,全市各学校应在校园显眼的位置悬挂、张贴、播放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少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与广大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二、积极参加“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各学校要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com/2020xfr/index.html,以下简称普法网)组织师生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我市设立分会场,由市教育局主办,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承办,与全国同步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时间安排如下:

    (1)上午9:00—9:05,升旗仪式。

    (2)上午9:05—9:15,宪法晨读。局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成员跟读,其他学校学生通过普法网收看直播,同步跟读。

    (3)上午9:15—9:20,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全体师生同步跟唱。

    (4)上午9:20—09:45,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5)上午9:45—10:00,局领导讲话。

    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领导要带头参加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好中小学生参加“宪法晨读”活动,并统计人数、拍照片归档。

    三、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12月2日至10日,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以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打造一批典型案例。

    四、及时宣传推广

    要加强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展示活动风采,形成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图片及典型案例发送至我局基础教育科邮箱:bhzxxdy@126.com。联系人:朱胜锋,联系电话:0779-3210025。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北海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