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教通字〔2021〕42号
市辖县区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工作的通知》(桂教网信〔2020〕22 号)精神及全区义务教育数字教材应用专家研讨会要求,经研究,定于2021 年5月在我市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及应用服务项目主题教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北海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各县区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活动地点所在学校(详见活动安排表)。
二、活动时间、地点
详见活动安排表。
三、会议内容
(一)数字教材及应用项目介绍。
(二)学科使用建议。
(三)数字教材融合课例展示。
(四)辩课论课。
四、活动安排表

教学教研专家第一人为承办活动地点的联络人。
五、参会人员
(一)北海市广西义务教育数字教材应用教学教研专家和技术支持专家。
(二)承办活动的县区教研室(电教站)分管数字教材应用的领导、技术专家。
(三)北海市教科所、县区义务教育相关学科教研员。
(四)县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教研员及教师代表,各校具体名额分配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五)红烛先锋檀霞名师工作室成员、红烛先锋罗琴丽名师工作室成员、小学语文学科中心组成员。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信息要按照要求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jspxzx.gxeduyun.edu.cn/eductea/login/login.do#)上报参加活动人员并在审核“是否报送”栏中选择“是”,以便办理培训学分证书,加强培训管理。
(二)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训前加强个人防护和每日体温检测,确保体温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在培训期间培训场所各区域进行严格防控,实行每日消毒、实时体温检测,与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口罩原则上自备)。培训前14天内,如有官方发布的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培训当天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或其他不适症状的,不得参加培训活动。
(三)请各县区教育局安排本县相应学科教研员配合学科负责人做好此项工作。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差旅费等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未尽事宜,请与市电教站联系,联系人:阮帅,电话:13977997803。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