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要求,经本人申请,市招生考试院审核,拟认定李艳泽等1373名外来人员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同意在我市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1年 1 月25日—2月5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117号市教育局四楼北海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779—3213819 。
外来人员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如有违反桂招考委〔2013〕32号文所列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2021年1月25日